福州人办丧事要几天办完
在福州,办丧事的时间长短并没有一个绝对固定的标准哦,它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,常见的是 3 天, 7 天出殡,出殡结束,通常就意味着丧事基本结束了。
在夏天,天气比较热,遗体不太方便长时间存放,很多时候会选择 3 天就出殡,这样能尽快让逝者入土为安,避免了一些因天气炎热带来的问题。
而在冬天,天气比较寒冷,遗体相对能保存得久一些,就会选择 7 天出殡。
特别是对于一些老人的喜丧,就是那种寿终正寝,且老人一生过得比较顺遂、子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,往往会更倾向于 7 天的时间来办丧事,这样可以让亲友们有更充裕的时间来悼念和送别逝者。
福州有句民谚叫“七七做,八八烧”,这说的就是办丧事过程中的“做七”习俗。
什么是“做七”呢?就是说人去世后,每七天为一七,一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止。
在这期间,每一七都要请道士做道场,请和尚、尼姑来念经,还要设灵前桌,每天早晚都要进行唱汤、唱饭、点塔香等仪式哦。
这七七四十九天也不是实实在在的 49 天啦,中间“孝男”要去掉一天,六七是“孝女”日,要去掉一天。
要是去世的人是未上寿的“少年亡”,就是男的不到 50 岁,女的不到 40 岁,那这个“七”就不是 7 天一个了,而是 6 天为一七哦。
在“做七”的过程中,还会有烧纸屋、烧金银箱等活动,据说这是为了让逝者在另一个世界能有更好的生活条件。
除了“做七”,在七七之后,“烧六旬”,就是在逝者去世 60 日的时候,要进行礼祭;
到了 100 天,要进行烧祭。
再往后,就要等到“周年”,就是满一年的时候,“三年”,是足二年,这时候要进行除服仪式。
除服就是说孝服已经穿满了,可以换上吉服,恢复正常的生活,不用再被孝服所限制啦,这就是民间说的“两年足三年促”。
从出殡结束,丧事就算基本办完了,但实际上,在后续的这些时间节点,“烧六旬”“百日祭”“周年祭”等,家属还是会按照习俗去进行相应的祭祀活动,来表达对逝者的思念和缅怀之情。
在以前,守孝期间还有很多规矩呢,做官的要告“丁忧”回乡守孝,孝服满了之后才能再申请复职;
在“三年”守孝中,不能参加宴会应酬,夫妇不能同房,家属也不能生孩子,要是违反了,被人告发是要被治罪的。
现在呢,这些规矩已经没有那么严格了,很多都已经逐渐简化,被淡化了,但一些基本的习俗,还是在福州的很多地方被保留了下来哦。
福州人办丧事的时间,从出殡的角度看,一般是 3 天, 7 天,但从整个丧葬相关的习俗活动来看,那时间就会从逝者去世一直延续到三年除服啦,只是不同阶段的活动规模和重要程度会有所不同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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