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已故父母立碑的规矩有哪些
给已故父母立碑,这里面确实有不少规矩呢。
先说立碑的时间吧。
不同地方的规矩不太一样,有些地方讲究新坟三年不立碑,认为父母去世后守孝期是三年,这期间坟头不宜动土,要到三年守孝期满后才能立碑。
也有地方不是这样,有的是在老人去世后的一年、第二年,第三年立碑,时间比较灵活,可以选个吉日,能在“挂社”之日立碑。
还有些地方会按照老人生前的遗愿立碑,下葬的时候就立碑,这叫立“热碑”。
现在也有很多年轻人不太拘泥于传统习俗了,会自己选择觉得合适的时间立碑。
夫妻合葬的情况,一般要等夫妻两人都去世合葬完成后才能立碑,要是有一方还健在,通常是不能立碑的。
再说说立碑的日子挑选。
一年当中有两个时间段在风水择日上不必择日,一个是清明节前后,人们会把阴宅的一些事宜,添土、立碑、栽树等都集中在清明节处理,清明节前后这些事百事不忌。
还有农历十月初一和年底腊月等时段,被认为是立碑的吉时,选这些时间立碑,体现了对逝者的尊重,符合传统文化里的吉时观念。
墓碑的位置和朝向。
墓碑一般要放在墓地的中心,靠后的地方,这符合“靠山”原则,让逝者有依靠。
朝向也很重要,要和坟地穴位的山向一致,尽量别立在东北的艮方位,传统观念觉得那个方位是鬼门,容易带来不安和阴气。
说到墓碑的形状、大小和材质,这得和父母的身份、地位相匹配。
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,材质要选质量好、坚固耐用的,这样能保存得久一些,显得庄重。
碑文也有不少讲究。
一般由时间、正文、落款及字数限定四部分组成。
时间写在墓碑右边,大概在全碑的三分之二处开始写,字体小一点,突出正文内容。
正文部分要写清楚逝者的姓名,立碑人与逝者的关系,让人一看就知道这碑是为谁立的、谁立的。
父母合葬的墓碑,通常会并列写父母的姓名,男方在右,女方在左,书写格式是“慈父某公某某德配某氏某某寿域(或之墓)”,“寿域”两字要大一倍,放在中间。
落款在左侧,从三分之二处开始写,字体大小和日期一样,要写资助建造墓穴的人,一般是自家子女及孙辈的名字,没有儿子只有女儿,就写“孝女某某、某某、某某,外孙某某、某某、某某,敬立”。
还有个字数限定的规矩,碑文总字数包括时间、正文、落款,得是五的倍数加一,16字、21字、31字等,不能多也不能少,这样能保证碑文庄重、规范。
立碑的时候还有一些仪式方面的规矩。
在立碑之前,有的地方习俗会在碑上披上红布,增添喜庆和庄重的氛围。
立碑当天,要先向天地敬献祭品、供果,再敬酒行礼,表达对自然的敬畏和感激。
然后诵读祭文,缅怀父母的功德,祈求他们保佑后人平安健康、人丁兴旺。
最后由家族中的长辈或代表揭碑,挂上红布或红绸,寓意吉祥如意、福泽后代。
还有一些关于立碑的其他说法。
被立碑者一般得阳寿过六十,不满六十的话,按传统是不上香火、没有资格立碑的。
立碑一般不立单坟,“公不离婆,有父必有母”,要是夫妻一方去世,另一方还在世,即使立了碑,最好把在世那一方的名字先不刻上去,用红色漆把生者的名字描一遍。
立碑人一般是子女为父母立碑,不隔代立碑,民间有种说法是怕断代。
像父亲走了但还有叔伯在,孙代就不能为祖代立碑。
碑文得完整,要是有字缺失,不清楚了,得及时描金修复。
这些就是给已故父母立碑的一些常见规矩啦,各地的习俗会有些差异,你可以多问问家里的长辈,按照当地的传统来办,表达对父母的缅怀和敬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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