棺材放三年才下葬是什么风俗呢
棺材放三年才下葬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丧葬风俗,在一些地方有这样的传统。
有的地方把这种风俗叫做二次葬。
就像在南方的福建、广东等地,以前这种葬法挺普遍的。
人去世后先把棺材放置在一个地方,过三年后再进行正式的下葬。
为什么是三年呢?有一种说法是,古代的官员在父母去世以后,都要回家守孝三年,这对民间的丧葬风俗也产生了影响。
从人类学的角度看,过去我们的祖先有的生活在东北地区的冰天雪地中。
那时候人去世了,埋在地下,天气寒冷,三年也很难腐烂,加上当时的工具简陋,在永冻土中挖的坑比较浅,尸体容易被动物发现。
就把先人放在高处,树上,搭建的架子上,放置三年等尸体完全腐烂后,再把遗骨重新安葬,这中间还会有一些祈祷、祭祀升天等仪式,这些仪式很多是萨满教的传承。
后来祖先从东北地区逐渐迁徙到其他地方,环境变了,但这种二次葬的习俗还是保留了一些。
在广西那边也有类似的二次葬风俗。
岭南地区多风多雨,气候潮湿,尸体降解比较快。
人去世后先把棺材埋在地里,三年后请专业人士用高度的烈酒把骨骸收拾出来,放在一个专门的容器里进行二次葬。
他们觉得棺材和坟墓容易被干扰破坏,而装着骨骸的容器放在一个特殊的地方,后人做上标志,更好地保护祖先的遗骸,让祖先护佑子孙后代。
在东北,一种情况也会出现棺材放三年才下葬。
意外死亡的人,就是俗称“横死的”,在安葬时会有一些特殊的规矩。
要是死者是大户人家,家族人会认为横死的人有不祥之意,为了家族后世的安宁,不允许其入祖坟。
他们会先在地面上把棺材垫起来三寸高,建一个“浮厝”,就是东北人说的“丘子”。
一方面是出于对死者的保护,另一方面民间认为人死了之后,魂与魄需要和躯体有一个分离的过程,给三年时间是希望死者能完成魂魄与躯体的分离,让死者能安然入土,是对死者的一种尊重。
有些情况是比较特殊的。
像明朝末期,战乱、灾荒、瘟疫等原因,会出现把棺材存放三年再下葬的情况。
那时候社会动荡,人们没有条件及时安葬亲人,只能先把棺材放置在一边,等过了三年,局势相对稳定了,再去安葬亲人。
现在这种棺材放三年才下葬的风俗已经不常见了。
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,人们的丧葬方式也越来越简化和现代化。
了解这些古老的风俗,让我们知道以前的人是怎么对待生死和祖先的,能让我们更好地了解传统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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